广丰区水利局根据《中共广丰县委、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丰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广发[2002]33号)精神,于2002年8月27日由原广丰县水利电力局更名为广丰县水利局,根据国函[2015]37号:同意江西省调整上饶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。批复内容为:撤销广丰县,设立上饶市广丰区,以原广丰县的行政区域为广丰区的行政区域。根据广丰区撤县设区要求广丰县水利局更名为广丰区水利局,主管全区防汛抗旱、水土保持、农田水利和农村水电建设以及水利、水保执法,是隶属于区政府的一级基层单位。
我局现有内设机构设置情况:办公室、财统股、水政水资源股(挂水利行政服务中心牌子)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股(挂农村水利股牌子)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、水政执法监察大队、区河道管理局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。二级机构设有水土保持试验站。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06人(含离退休人员37人),其中党员76名(含老干部支部党员17名),现有工程技术人员35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