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水字〔2017〕155号 签发人:苏章锦
mobile365sb关于要求批复同意《上饶市三江导托渠项目建设涉及规划设计调整事项的报批暂行规范》的请示
市政府:
上饶市三江导托渠项目为PPP模式建设项目,在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,涉及到不少规划设计方面的调整事项困扰着项目进展。根据《上饶市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〈三江导托渠项目推进会的主要精神〉的通知》要求,我局拟定了《上饶市三江导托渠项目建设涉及规划设计调整事项的报批暂行规范》,请市政府批复同意执行。
附件1:上饶市三江导托渠项目建设涉及规划设计调整事项的报批暂行规范
附件2. 上饶市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《三江导托渠项目建设推进会的主要精神》
附件3. 关于调整三江导托渠工程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和PPP项目工作组专家组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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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21日
附件1:
上饶市三江导托渠项目建设涉及规划设计调整事项的报批暂行规范
为了理顺关系,加快推进三江导托渠项目建设,根据《上饶市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〈三江导托渠项目推进会的主要精神〉的通知》(饶重大字﹝2017﹞6号)文件规定:“规划调整、设计调整必须走流程、走程序,原则上不予变更。会后项目管理单位、项目管理公司、区县项目指挥部收集超红线征迁和设计变更事项,由市水利局汇总形成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报告上报市政府”的要求,现就三江导托渠项目建设涉及规划设计调整事项报批规范如下。
一、严守原则。项目规划设计原则上不予变更,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二、规范申报。对确实需要变更的规划设计事项,由项目管理公司、项目施工单位和市城防处先行会商,认为确实具有变更的必要性,由项目管理公司书面报告市城防处,市城防处转报市水利局。市水利局收到报告后,组织专家进行核定,对不需要变更的事项作出回复说明;核定认为确需变更的事项,由市水利局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,并抄报三江导托渠项目联系市领导。
三、会议决定。市政府收到市水利局汇总上报的三江导托渠规划设计调整报告后,可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召开由水利局、发改局、规划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和国土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,按照一事一议、一事一决的要求进行研究。同意的事项以会议抄告单方式明确进行规划设计调整,不同意则由市水利局根据会议内容作出回复。
附件2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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